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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费办理流程

办理对象:当年度所有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国科大学籍研究生

 

门、急诊报销(上海市)

1,将门、急诊的原件、复印件携带至研究生办(A234);

2,研究生办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进行政策进行审核,审核后制作报销单,相关费用直接由财务处打入学生发放助学金的工行卡;

3,报销时间:每个月20-25日提交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办办理报销,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,延后到下个月报销;遇到12月财务提前关账的,提交报销材料将提前,具体详见当年通知。

4,一般的,非当年度的发票,最晚于发票开具年份的第二年的2月底之前进行报销,逾期不再进行报销(例如:2019年的发票,最晚于2020年2月底之前提交研究生办办理报销手续)

 

门、急诊报销(上海市外):

1,将门、急诊的原件、复印件携带至研究生办(A234);

2,个人情况说明书(说明该医药费产生在上海市外的原因,若有请假单的可以不提供说明书)

3,研究生办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进行政策进行审核,审核后制作报销单,相关费用直接由财务处打入学生发放助学金的工行卡;

4,报销时间:每个月20-25日提交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办办理报销,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,延后到下个月报销;遇到12月财务提前关账的,提交报销材料将提前,具体详见当年通知。

5,一般的,非当年度的发票,最晚于发票开具年份的第二年的2月底之前进行报销,逾期不再进行报销(例如:2019年的发票,最晚于2020年2月底之前提交研究生办办理报销手续)

 

 

住院(上海市):

1,需要住院的同学,请在住院前到研究生办领取住院凭证,并向研究生办提交学生证复印件(有照片那一页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入院通知单复印件;

2,凭住院凭证到定点医院(中山医院)住院就诊;

3,出院之后将出院小结复印件、住院凭证原件交至研究生办

*上海市内住院费用若是自行垫付,则出院后不给予报销。

 

住院(上海市外):

1,在非上海市内住院的,由学生本人自行垫付住院费用

2,出院后一个月内提交下述材料:

(1)住院发票原件(发票盖章需要收费专用章或者财务的章)

(2)住院通知单

(3)住院小结

(4)身份证复印件

(5)学生证复印件

3,研究生办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徐汇区医保中心,进行审核;

4,若是审核通过,徐汇医保中心将报销的医药费汇款至上海巴斯德所;研究生办再将该费用转入学生发放助学金的工行卡;

5,若是审核不通过,学生不能申请医药费报销,提交的原材料也不再退回。